固定會去藥房補充家庭用藥,比如痛風的安樂普諾、經痛的布洛芬、抗生素頭孢氨苄和環丙沙星。但其實除了布洛芬之外的三者嚴格來說都是處方藥,也就是有醫生開處方才能領藥的。
但為什麼走進連鎖藥局一般就被要求要有處方,而一些知名的大藥局或老藥局就可以直接買呢?
台灣的藥品分級是管制處方、一般處方、指示藥、成藥。
管制處方危險一般來說除了開立管制處方的處方箋還需要患者親自簽名才能領藥。一般處方涉及多數的慢性病控制藥物(降低三高)、強效止痛藥、內分泌調節藥、抗病毒抗細菌藥,照理需要醫生開立處方箋才能在藥局領藥。指示藥包含大多普通感冒藥、止痛藥,只需要藥局的藥劑師等專業人員判斷就可以買。成藥則是完全沒有限制。
可以看出最容易有模糊的灰色地帶就是一般處方。慢性病藥吃完了不想再回診、小感冒小發炎不想上醫院等等情況都有大量人在自行用藥。所以其實非常多藥房是讓患者自己買藥的(至於這到底是法律合理性問題還是其他先不擴充)。一般處方藥沒有持處方箋購買的患者本身是不犯法的,但藥局其實是攢著自己的風險在賣。如果你非要白目去提問誒我沒有處方能不能買,或者你們這樣賣沒問題嗎?那你大概就買不到XD
對於一般處方其實有幾個有趣之處:
1. 中國大陸的網上購藥
中國大陸可以在網上買到等同我們一般處方的用藥,為什麼?有一個很大區別是,中國已經有相當普遍的網上問診系統,藥物被做更詳細的分級,有些是可以通過登記身份訊息之後,多題問答來判斷是否發藥,有些是有線上醫師實時問診開立處方,還有就是藥局內是可以有駐點醫師的(這點在台灣法律是必須要分開,醫師開藥、藥局發藥。這點擴張到獸醫身上就變成前陣子的爭議了)。也就是藥物開立的方式是很多元的。
2. 右美沙芬與普瑞巴林的管制差異
在台灣可以一般處方或指示藥的右美沙芬(普通止咳藥)2024起在中國大陸被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2026年抗癲癇的普瑞巴林也被禁止網賣,要走入精神管制藥品行列。也就是私下販賣屬於不是非法賣藥,而是販毒。
比起在美國、英國已被先列為管制藥的普瑞巴林,右美沙芬在台灣多是指示藥,在美國多數州是限制18歲以上才能購買的一般成藥,日本是限制購買數量的一般成藥,英國是成藥或指示藥,德國是免處方的實體藥局專賣藥。也就是都不算嚴格,但在中國變成第二類精神藥品因為有不少過量吞服(藥片或止咳糖漿)以及混同比如酒精攝取以達到娛樂毒品的效果(歡快、解離、幻覺)。
3. 從處方藥到一級毒品的依托咪酯
這兩年令人相當不安的喪屍煙彈,也就是依托咪酯,尤其常被混同在各種加熱煙中使用。在2024年之前,在台灣它還是屬於一般處方藥!台灣對於管制毒品的限制一般是看它是否被當做毒品濫用以及是否有明顯成癮性。依托咪酯一直都很低調,而且靜脈注射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所以就沒有被放到管制區。
直到2023年中國大陸全面列管依托咪酯,2024年台灣火速升級,第四級、第三級、第二級一年三級跳,現在可能要上看和海洛因一樣的第一級。
歐美,目前還是一般處方藥。
為什麼呢?不是因為歐美沒有喪屍,是因為……歐美有歐美的喪屍(芬太尼/賽拉嗪)。
是藥三分毒,每個地區的做法、管制和濫用狀況也不同。這就是為什麼什麼合不合法、什麼能不能用永遠是政治議題、是法律問題、是道德議題、也是定義問題。
自己有自己的把持和判斷就好。